家長義工小組是分隊轄下的分支,分隊可決定是否設立,若設立而被總部承認,便需要遵守一些基本要求或規則。
- 名稱:家長義工小組
- 人數:不設最低要求
- 對象:以現役隊員家長為主,但歡迎退役隊員家長繼續參與。
- 人手編制:最少2位小組導師,其中一位擔任召集人。
召集人資格: 現任副隊長 / 隊長 / 副隊牧 / 隊牧
小組導師資格:教會同工 或 信徒領袖 或 現任註冊導師
- 每月最少一次正式集隊,另加配套活動,例如:教會旅行、佈道課程、教會愛筵、家訪、義工服務……
- 服飾:團隊便服(家長版)
- 家長義工小組成員需要出席立願禮,但並不需要上台進行立願儀式。
- 分隊需要填寫表格向總部申請成立。
- 每年分隊需要在普查問卷內申報家長義工小組成員人數。
- 家長義工小組成員只需在分隊註冊,總部暫時不會收取家長個人資料。
- 家長義工小組成員身份是香港基督少年普通會員,沒有投票權或選舉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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